为拓展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加快推进技能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出台《关于在企业试行“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通知》,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延伸技能人才成长阶梯,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技能支撑。
什么是“新八级工”?
目前,我国正从制造大国迈向制造强国,呼唤更多技能人才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骨干力量、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有生力量。202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试行)》,提出在现有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五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序列基础上,向上增设特级技师、首席技师技术职务(岗位),向下补设学徒工,形成“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
从“五级”到“八级”,不是简单的变“数”、增“量”,而是职业技能等级体系的架构重组,是技能人才职业发展的通道拓宽,是激发技能人才创新创造活力的重要手段,是助力企业加快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有力保障。
哪些单位可以试行“新八级工”?
通知明确,“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的企业中试行。特级技师评聘试点应在以技能人员为主体的规模以上企业中实施。首席技师评聘试点应在已开展特级技师评聘工作的企业中实施。优先选择具有行业代表性,拥有核心竞争力,能引领产业技术发展,技能人才培养、评价工作基础扎实的龙头骨干企业,开展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