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浙江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召开媒体通气会,对近日印发的《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油气全产业链开放发展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进行了介绍。
据了解,《实施意见》共包含15条具体意见,是对国务院3月发布的《关于支持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油气全产业链开放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的11个方面26项改革措施逐条逐项作细化深化后,进一步加强改革的系统集成。比如,针对《若干措施》提出的“加快推进石化炼化产业转型升级”任务,《实施意见》明确要在布局省级石化产业配套园区,推进国际化招商等方面进行落实。
浙江自贸试验区政策法规局副局长胡朝麟介绍说,《实施意见》在管理体制机制、资源要素、交通网络体系、营商环境等四个领域给予自贸试验区强有力的保障。比如,支持自贸试验区按照“政策从优”原则适用浙江省今后出台的各类政策,意味着自贸试验区可以享受全省最优政策,将始终走在全省改革最前沿。
此外,《实施意见》还在利用外资额、新设企业数、石化产业工业产值、油品存储能力、贸易额、油品交易额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指标,并明确要求各项改革工作2025年3月底前全部完成。
《实施意见》由三部分组成,共计十五条。
第一部分是推动油气全产业链开放发展。聚焦推动以油气全产业链为主的大宗商品投资便利化和贸易自由化特色探索任务,提出浙江落实的具体内容。同时,围绕“一中心三基地一示范区”建设,提出了2025年发展目标。
浙江自贸试验区力争到2025年,累计新设企业50000家,其中油气企业12000家;绿色石化基地工业产值达到8000亿元;天然气接卸能力达到3000万吨;外贸进出口额增长至3500亿元,实现油品贸易额6000亿元;船用燃料油加注量突破1000万吨。
第二部分是加强自贸试验区建设要素保障。在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要素支撑、交通网络、营商环境等方面提出相关保障措施,目标是建立有利于自贸试验区企业发展、人才引进和项目建设的要素保障机制。
第三部分是做好组织实施。为推动方案有效实施,提出了建立重点项目厅局联系、跟踪分析等机制。
为抓住赋权改革契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浙江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此前出台了《推动<若干措施>落地见效第一批重点任务清单》等文件,已初显成效。今年1-6月,浙江自贸试验区实现外贸进出口总额617.9亿元,同比增长116.2%;其中进口471.9亿元,同比增长133%。
胡朝麟表示,下一步,浙江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将根据《实施意见》,制定出台第二批任务清单,进一步压实责任、压实任务,加快重大政策落地生效,并会同有关方面做好政策解读等工作,推动政策红利尽快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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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台“十五条”实施意见 助力自贸区聚气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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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