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厂操纵人员是在核电厂主控室中承担操作或者指导他人操作核设施控制系统工作的运行值班人员,获得操纵人员执照是核电厂取得运营许可证的重要条件之一。运行人员需要经历多年的理论与实践培训,通过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组织的执照考核与审查,获得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取得操纵人员执照方可上岗。
石岛湾核电站自2008年8月开始进行示范工程操纵员培训,利用清华大学10兆瓦高温气冷试验堆、华能标杆火电厂、国内外在运核电站等培训资源,先后开展了理论培训、研究堆实习、HTR-10运行培训、运行核电厂见习、全范围模拟机培训、在岗培训等一系列培训,并在国家能源局、国家核安全局的监督指导下完成操纵人员执照考试。首批62名运行人员共取得62个核电厂操纵员执照和26个核电厂高级操纵员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