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工信部发布关于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3718号建议的答复。其中指出,发改委将进一步研究加强储能设施调运和参与电力市场的政策措施,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健康发展。将支持电力用户加装储能设施,提升“削峰填谷”、综合能源管理等需求侧灵活调节能力,通过积极响应分时电价信号,推动实现高峰少用电、低谷多用电,在降低用户用能成本的同时,促进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
能源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政策统筹衔接,支持各地建设需求导向的新型储能发展机制,推动新型储能多元化、市场化、规模化发展。将探索采用“揭榜挂帅”和“赛马”等方式,在电池储能技术、储热技术、电化学储能系统集成及安全等领域研究新建一批国家能源研发创新平台。
工信部将贯彻落实《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推动动力电池产业发展,支持核心技术攻关,建立健全模块化动力电池标准体系,完善回收利用循环体系。